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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名稱:新創事業獎 |
壹、目的
為鼓勵新創企業積極發展新技術、新設計、新產品及新服務,藉由優良新創事業的選拔,發掘台灣未來具潛力之企業,進而建構台灣成為亞洲地區創業與創新基地。
貳、 創業家典範獎金
每組選出前三名,分別為
金質獎 - 新台幣30萬元
銀質獎 - 新台幣20萬元
優質獎 - 新台幣10萬元
參、 參賽辦法
一、 參賽資格
自94年7月15日(含)之後成立,並符合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(其日期以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發證日期為基準) 。
二、 參賽標的
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、技術、流程或服務(包含技術服務、知識服務、商業服務)等,須已商業化或量產(運用)者。
三、 參賽組別
新創事業營運之產業類別需符合下列四大類別【科技利基產業】、【創新傳統產業】、【策略知識服務業】及【微型企業】等其中一類,由參賽隊伍自行選擇一類報名,但得依其屬性增列第一優先別及第二優先別。
肆、報名時間
即日起至 97年7月15日 止(當日送達)。
伍、活動網站
http://dream.moeasmea.gov.tw/award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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